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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3-10-25 05:09 文字:【】【】【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06%;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是主要从事细胞培养类及与之相关的液体处理类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生物培养和液体处理两大类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并配有少量试剂、小型实验仪器等,涉及逾千种产品。

      公司产品的终端客户主要包括高等院校的生物实验室,生命科学、医学等研究机构,卫生防疫系统的各级疾病控制中心、检验检疫机构、药品食品监测机构,各级医院及诊所等医疗机构的中心实验室,制药企业,生物科技公司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拜费尔多年来一直从事防护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医用外科口罩、KN95口罩、FFP2口罩、儿童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正压防护服、正压防护头套、负压隔离担架等。

      公司生产一次性生物实验室塑料耗材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聚苯乙烯(GPPS)、聚丙烯(PP)、聚乙烯(PE)、滤膜等,主要辅助材料包括纸箱、复合膜袋和包装纸等包材。生产防护类用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无纺布、熔喷滤材、纳米纤维过滤膜等。公司采购过程执行ISO 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并建立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主营的一次性生物实验室塑料耗材的无菌性要求较高,产品包装后须经消毒灭菌处理。公司采用外协加工方式完成该工序,即产品包装完成后运至具有消毒灭菌能力的公司进行辐照消毒,然后运回公司仓库备货。

      为逐步实现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目标,公司逐步拓展产品系列,除销售实验室耗材系列外,还提供部分试剂和小型实验设备的销售。对于试剂和小型实验设备主要采取贴牌加工方式。

      内销业务方面,公司采取基于“安全库存”的方式组织生产。公司内销业务主要销售自有品牌产品,为加快交货速度,提高服务质量,公司根据国内市场的历史销售数据、预测销售数据和在手订单等因素,结存一定量的产成品安全库存。

      外销业务方面,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公司外销客户主要为生物实验室用品综合服务商和经销商,一次性采购数量大、品类多;不同品牌商对产品的外观、标签、内外包装要求存在差异。公司一般不进行产成品备货,而是根据订单情况下达生产任务,实行按单生产、按需生产的模式。

      境内销售模式主要为经销和直销。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独家授权协议,授权经销商在特定区域内独家代理公司指定范围的产品。同时公司依靠洁特自有品牌(JET BIOFIL)知名度和市场口碑进行市场推广,自主开发部分终端客户,与其直接签订销售合同。

      在海外市场,公司生物实验室一次性耗材产品对外出口至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印度、巴西和阿根廷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外销业务下,公司采取以ODM销售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ODM模式下,公司通过签订ODM生产合作协议,进入知名生物实验室用品综合服务商供应链,增强在综合服务商的品牌影响力,扩大产品销量,提高市场份额;经销模式下,公司将目标市场划分为若干个区域,在每个区域内综合考虑评估业绩规模、产品种类、销售网络覆盖及服务能力等情况,筛选经销商进行合作。

      公司主要产品为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行业归属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产品主要服务于生物医药领域。

      根据《中国生物技术发展报告》,生物技术已成为世界科技竞争焦点,生物经济将成为二十一世纪增长最为迅速的经济领域之一。许多国家纷纷把生物技术及产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确定为二十一世纪经济和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速抢占生物经济制高点。得益于下游产业的繁荣发展,全球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需求未来将保持高速增长。据沙利文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前的统计预测,2018年全球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市场规模达到110.1亿美元,2014年至2018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5.3%。预计未来将以4.5%的年复合增长率从2018年增长至2023年的137.5亿美元。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全球对生命科学、医药生物领域的高度重视和投入力度加大,全球生物实验室一次性生物实验耗材市场规模预计将进一步增加。

      欧美发达国家生命科学研究及其相关产业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因此全球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主要市场需求以欧美为主。亚太地区,尤其以中国、印度和新加坡为代表的国家,随着生物技术产业方面新增投资的不断增长,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市场增长迅速,潜力巨大。

      我国生命科学领域研究相对欧美国家起步较晚,国内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只占全球市场份额的小部分。但是,中国市场正以庞大的人口基数与快速增长的生物医药需求逐渐成为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新兴市场,未来几年中国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将呈爆发性增长。据沙利文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前的统计预测,中国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市场从2014年的42.8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18年的75.7亿元人民币,期间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5.3%。预计中国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市场规模将在2023年达到150.8亿元民币。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国内对生命科学、医药生物领域的高度重视和投入力度加大,我国生物实验室一次性生物实验耗材市场规模预计将进一步增加。

      我国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行业的生产制造起步较晚,至今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没有国家统一的行业标准,大部分企业生产规模偏小,生产工艺略显粗糙,自主研发能力差,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在这种行业特征下,领先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生产工艺创新、营销模式创新等成为行业标准制定者。领先企业通过研发技术、规模化生产、营销渠道、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先发优势,在产品性能、成本控制、市场开拓等方面始终处于主动地位,从而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主要用于细胞培养和收获、生物实验移液、溶液过滤和分离、贮存等,在生物医药、临床医疗、检验检疫和科研等领域应用广泛;其产品的理化性能和生物性能以及产品的精准度等直接影响生物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成败和效率。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实验室耗材主要采用高分子材料制成,因此高分子材料的改性技术与加工技术是该行业的关键技术。

      公司设立于2001年,是国内最早生产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企业之一,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公司不仅掌握了相关的核心技术,而且实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现已成为国内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目前,中国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市场仍然由进口品牌主导,相对于国际知名品牌的同类产品,公司产品的性能指标并不逊色,但受制于生产能力与品牌影响力等因素,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与国际知名品牌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公司全资子公司拜费尔成立于2014年,在个人防护口罩的研发、生产、销售已深耕多年,并形成了多项口罩相关的专利。鉴于新冠疫情的爆发,拜费尔积极响应政府有关部门的指示,在报告期初快速恢复并扩大口罩等防护类产品的生产供应,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役中。同时,公司已承担了国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以确保公司未来五年的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生产能力,保障后续政府部门的防疫物资收储指令,同时推进正压防护服、正压头套,负压隔离担架、负压隔离仓等新产品的研发进度,不断完善公司生物安全防护和个人防护用品体系。

      随着生物医药的发展,作为生物医药领域基础的细胞培养技术对生物材料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以满足高分子材料与细胞培养的相容性并将促使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企业通过不断提升高分子材料表面处理和制造生产工艺等技术来契合生物医药对细胞培养不断发展的需求。

      细胞培养技术在生物医疗领域的广泛应用将促进细胞培养类工具进入医疗耗材领域,并推动细胞规模化培养的技术创新及生产所需材料和技术的更新迭代。

      聚苯乙烯、聚丙烯、纤维膜材料仍然是制备细胞培养装置、离心管、移液管、过滤器等耗材的主要原材料。随着生物技术应用场景在生物医药和医疗健康领域的拓展,产品的预期用途及应用环境发生改变,相应对产品的理化性能、生物性能等均提出更高要求,产品原料从普通的高分子材料逐步转向医用级别高分子材料、可生物降解材料等的更高生物安全标准的方向演变。

      部分传统实验室耗材比如普通细胞培养的板、瓶、皿等,由于仍然有应用需求,其产品结构、实现形式和功能仍保持现有水平。细胞培养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应用扩展对细胞培养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细胞培养工具的材料改性和装置升级。

      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生产加工技术,如注塑、挤出、焊接、包装等,发展相对比较稳定且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是主流技术,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将是如何进一步提高自动化水平和设备精密性,释放人工,提升产品品质。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以及未来研发方向在上述三方面均有布局,为公司未来保持技术先进性打下基础。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了生命科学高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在深耕服务老客户的前提下拓展了大量的新客户,并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线,带动了公司的高速发展。报告期在防护类产品销售同比减少18,993.52万元的情况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565.82万元,同比增长69.80%;实现营业利润21,091.36万元,同比增长42.3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15.80万元,同比增长43.38%;报告期末总资产118,045.49万元,较期初增长21.7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97,181.94万元,较期初增长21.9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17:00之前)送达,电子邮件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洁特生物”)董事会对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18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4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4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2,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842,377.3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9,407,622.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17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072.1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公司的“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厂房基建工程已封顶并进入内外部装饰装修阶段,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厂房装修和水电等配套辅助设施的施工,加快募投项目场地的交付进程。为保证供货的及时性,报告期内公司在加快推进厂房工程建设的同时,采取了在公司周边临时租赁场地的方式,提前实施了部份募集资金设备投入。待本项目厂房完工交付使用时,本项目的实施场所将与现有的生产场地进行有效整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 “国家级生物实验室耗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物流网络扩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要系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水平、研发能力和销售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 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4,940.76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资金缺口,调整募投项目“营销及物流网络扩展项目”的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由人民币2,5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差额部分1,500万元拟投资于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调整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拟由人民币23,400.00万元调整为29,840.76万元,计划完工时间调整为2022年6月,调整募投项目“国家级生物实验室耗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竣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调整为2022年6月。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披露违规情形。

      注:“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37,940.76万元。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预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新增计提坏账准备293.82万元。

      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费尔”)在2020年上半年疫情期间向上海的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大荣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PTFE纳米薄膜的材料款,期末已预付但尚未完成收货分别为10,426,990.22元和7,533,582.08元。

      鉴于目前该类材料的市场关系属于供大于求,市场价格已大幅下降,且未来完成收货时间尚未确定。预计公司短期内无该材料需求,也难以再转卖出手,如继续用于生产将无法收回成本,基于谨慎考虑将期末预付款减去2020年已计提坏账准备后的余额11,030,090.48元,在本期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其中对拜费尔的防护类产品等存货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21.81万元。

      鉴于拜费尔的生产性设备是公司承担的“国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的要素之一,依据项目要求,生产性设备产能需确保公司未来五年具备项目建议书所约定的防疫物资生产能力,保障后续政府部门的防疫物资收储指令。但报告期内公司并未获得政府部门的该类产品收储指令订单且由于防护类产品市场需求大幅减少且价格大幅下降,报告期内该类设备均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此公司聘请具备证券评估资质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拜费尔的期末生产性设备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结果对存在的减值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93.46万元。

      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812.09万元,综合对外捐赠的口罩和处置呆滞防护类产品原材料等因素后共计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39.1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2021年末拜费尔的存货、固定资产、预付款项、应收账款、外部其他应收款的资产净值共计约3,411.93万元。

      拜费尔与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智能”)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已由一审法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埔法院”)判决,一审法院支持公司提出的要求国机智能向拜费尔返还20,311,900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并驳回了国机智能的反诉请求。拜费尔和国机智能均不服黄埔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均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二审尚在审理过程中。公司对上述预付款项未计提减值,后续将根据法院对案件的生效判决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金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棒公司”)就拜费尔向其销售口罩相关事项向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金棒公司与拜费尔之间签订的《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返还金棒公司预付货款930万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899,190元。2020年公司在该买卖合同中确认了145万元的收入。目前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公司对上述事项未计提或有负债,后续将根据法院对案件的生效判决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线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前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十)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本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15.80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786.46万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加上前期未分配利润21,436.5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109.29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45,228.96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0万元(含税)。2021年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06%。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4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0,000,000股。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4、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和利润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及对股东的回报,制定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红利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恪尽职守,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8,045.49万元,较年初增幅21.73%;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97,181.94万元,同比增长21.95%;营业收入85,565.82万元,同比增幅69.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15.80万元,同比增长43.38%。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0万元(含税),2021年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06%。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提议监事津贴1.2万元(含税)/年,并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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