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期我国商务工作发展战略部署,积极探索促进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新途径,充分发挥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开拓更加广阔的国际合作空间,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将于日在北京举办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京交会)。现将第一届京交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八)支持单位: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文化部、卫生部、国资委、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体育总局、旅游局、邮政局、中医药局、中国贸促会
(九)具体执行机构: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筹)、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第一届京交会由开幕式暨高峰论坛、高层论坛、专业交易洽谈、综合展示、主题推介、权威发布会等六个板块组成。
2012年5月28日上午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拟邀请国内外政要、经贸部长、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负责人、知名专家学者等出席。
由论坛和专业大会组成。将围绕国际服务贸易重点发展领域、热点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交流,探讨中外服务贸易合作路径,促进共同发展。
专业交易洽谈是京交会的核心板块,涉及服务贸易12大领域,由服务外包、技术贸易、设计服务、会计服务、会展服务、品牌服务、广告服务、文化暨版权服务、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分销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快递服务、电信服务、餐饮服务、旅游服务、视听服务、数字动漫服务、数字出版服务、文化艺术、娱乐服务、体育服务、中医药、医疗与健康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国际货代服务等20多个洽谈交易专题组成。
由主题核心区、省市展区、港澳台展区、国别展区、跨国公司展区组成,集中展示国内外服务贸易发展成就和创新成果,促进企业相互交流与合作。
由省市主题日、国别主题日、央企主题日和项目推介活动组成。其中,省市主题日活动拟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举办。国别主题日活动拟请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乌拉圭、美国、以色列、非洲联盟等国家(地区)和组织分别承办。项目推介活动拟请省市和行业协会推荐具有重大技术突破、巨大市场潜力及行业引领作用的服务类项目进行推介活动。
权威发布会由商务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国际组织或国家级服务贸易行业协会发布相关政策信息。
(一)工作任务。第一届京交会将按照“省市组团、行业布展”的原则开展组展工作,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团参加,并根据京交会活动安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参加开幕式、高峰论坛和权威发布会。请1名负责同志及1-2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京交会开幕式、高层论坛和权威发布会。
2.组织企业参加专业交易洽谈。根据各自优势,积极组织服务贸易企业、有服务采购需求的制造业企业报名参加专业交易洽谈。请于2012年4月15日前将拟参会企业的洽谈交易项目需求报组委会办公室。
3.推荐项目进行主题推介。推荐本地具有重大技术突破、巨大市场潜力及行业引领作用的服务类项目参加主题推介板块。
4.举办省市主题日活动。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广东等7个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要求举办省市主题日活动和展览展示(建筑面积170平方米),认真做好主题日策划和组织工作。
5.办好国内省市展区。京交会综合展示板块将设立国内省市展区,为各地分别提供不超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展示区(不包括举办省市主题日的7个省市,参加服务外包城市展的有关示范城市和申报城市可不再参加),展示本地“十一五”服务贸易发展成果,宣传“十二五”服务贸易发展思路。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参加,并根据展示要求自行设计展示内容并搭建布展。
6.其他说明事项。作为第一届京交会重点展示领域,服务外包专题内容拟包括服务外包城市展(含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申报城市)、专业交易洽谈、论坛、权威发布会和相关会议等五部分内容,具体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请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本地组团工作方案(包括人员构成、展示方案、参加活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报组委会办公室,商务部将于3月下旬在全国商务系统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工作会议上进行工作部署。
所有参会人员请于2012年4月15日前登陆京交会官方网站()“报名申请”栏目,完成在线注册报名,联系活动承办单位落实参展参会等具体事宜。详细信息参见京交会官方网站。
(三)其他事项。请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为参加京交会有关活动提供资金保障。